蒋爱兵律师
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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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爱兵律师,南宁抚养费找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收养关系可以依法解除,收养关系可以协议解除,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诉请法院判决。那么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可以协议解除;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也可以协议解除,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下面由的在本文详细。
一、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
1、依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协议解除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2、依收养人、送养人的协议解除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二、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
1、 对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后果
收养关系解除后,其权利义务关系即行解除。
2、对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后果
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三、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补偿问题
当事人应在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关于补偿收养人在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的问题。
1、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能要求补偿,但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2、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3、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在养父母子女之间建立的是一种拟制的血缘关系,这是通过法律行为建立的,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还是有一定的区别。于是,现实中有人就在问了,这个养父母子女能否解除收养关系呢
一、养父母子女能否解除收养关系
第2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其第28条还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二、怎么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
受理部门:县民政局。
部门职责:实施本市辖区内的收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依法处理违法的收养行为,宣传收养法律,倡导合法 的收养行为。
办事依据:和。
登记条件: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能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
3、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4、被收养人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5、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薄;
3、收养登记证;
4、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登记程序:
填表申请——递交证件、证明——收回——审查审批——颁发。
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
1、符合解除收养登记条件的,从受理次日起30日内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登记发证;
2、经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从受理次日起20日内将有关材料退还当事人,并书面告知理由。
收费标准及依据:价费字[1992]349号。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 100元。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和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监督:收养当事人对受理部门及行政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可向县人民政府投诉、举报。也可向地区民政局投诉、举报。